立足“三个转变”做细做实公务员平时考核
发布时间:2021-03-11 15:05 信息来源:公务员考核工资处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


【实施背景】

平时考核是公务员法明确的制度安排。我市市级机关自2013年开展试点以来,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,但也遭遇了一些困境,其中最为突出的问题就是为考而考、考核流于形式,考用脱节、结果运用乏力,操作繁琐、难以长期坚持。2019年底,中组部、省委组织部先后印发了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,标志着这项工作结束试点、全面推行。

【主要做法】

为贯彻落实上级最新要求,今年以来,我们将平时考核作为加强市级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,从完善制度机制、改进评价方式、强化结果运用等三个维度深发力、求转变,有效促进广大公务员有为有位、在位更在状态。

一、完善制度机制,变“年底糊涂账”为“平时算细账”。夯实制度机制基础,突出公务员日常管理,彻底改变过去一度程度存在的“平时不算账、年底糊涂账”的现象。一是坚持问题导向,精准施策。认真梳理总结前期试点工作情况,针对平时考核中存在的“认识深化难”“指标细化难”“实际操作难”“长期坚持难”等问题,制定出台《泰州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》《泰州市市级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细则》,明确相关制度安排。二是加强顶层设计,靶向发力。将考核的基本程序与机关月度工作例会等日常管理手段相结合,不搞“两张皮”。理顺平时考核与全员日常绩效考核的关系,同步修订全员日常绩效考核办法,实现制度贯通、结果互认,防止多头考核、重复考核。刚性运用平时考核结果,年终考核量化积分时,平时考核权重占60%。

二、改进评价方式,变“凭印象打分”为“让事实说话”。通过优化考评手段,不断完善评价内容、程序和主体,有效防止凭印象打分、靠感觉评价。一是坚持定性与定量统一,科学设置指标。将考核指标分为素质指标和实绩指标两大类,素质指标权重占40%,主要从德、能、勤、廉等方面定性考核;实绩指标权重占60%,主要从完成工作的数量、质量、效率和成效定量考核。二是坚持月度和季度结合,改进考核程序。结合机关运行特点,突出“月小结、季考评”,每月初,以处室为基本单元,制定月度工作计划,总结上月工作完成情况。每季末,结合公务员平时表现等情况对公务员履职状态进行综合研判,确定考核等次。三是坚持领导评和群众评兼顾,务求客观公正。在赋予主管领导审核评鉴建议权的同时,鼓励先行先试,引入本机关同级、下级以及服务对象等多元评价主体,切实增强考评结果的说服力。

三、强化结果运用,变“好坏一个样”为“优劣大不同”。注重抓两头、促中间,通过考核结果的刚性运用,从观念上扭转个别公务员存在“干多干少、干好干坏一个样”的思想误区。一是考核结果与奖励惩戒挂钩。将考核结果与个人奖金挂钩,明确不同等次之间奖金差额不低于20%,考核结果为一般、较差等次的取消奖励,坚持分出高下、不打和牌。二是考核结果与教育管理挂钩。强化过程管理,对考核中发现的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以及考核结果较差的,由主管领导提醒谈话,帮助公务员及时整改提高。三是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挂钩。对考核表现优秀、领导和群众评价较高、工作实绩突出的公务员,优先提拔重用。对不在状态、不善作为的公务员,实行离岗培训、诫勉谈话、调离岗位。

【经验启示】

平时考核是公务员队伍建设之基。一年来的工作实践告诉我们,只有牢牢把握住平时考核的关键环节,抓在日常、严在经常,才能让这项工作真正落地,发挥出应有的作用。一是要明确“考什么”,突出导向性。认真贯彻落实“干六条”,树立重实绩的鲜明导向。加强与机关年度综合考核的衔接,推动机关将考核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一名公务员,做到“人人肩上有担子”。区分不同类别、层级和职位公务员特点,分级分类设置指标,做到有的放矢、精准精细。二是要明确“怎么考”,突出科学性。根据机关工作性质和队伍特点,合理确定公务员平时考核周期,既防止过多过密、难以坚持,又防止周期太长、疏于管理。加强平时考核与日常管理的统筹融合,减轻公务员负担,防止搞形式、走过场。三是要明确“如何用”,突出约束性。积极拓宽平时考核结果刚性运用的途径,有针对性地加强激励约束,鼓励先进、鞭策落后,营造能者上、优者奖、庸者下、劣者汰的良好生态,以真用促严考督实干。